申办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须知
一、办理条件:1、受让方为乐清市农村居民;
2、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
3、已办理房产转让。
二、申报材料:1、土地使用权登记申请表(网上下载或窗口领取);
2、土地使用权转让申请表(网上下载或窗口领取);
3、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原件);
4、交易双方夫妻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
5、交易双方户口簿复印件(原件核对);
6、转让协议书(原件);
7、契证、完税证明(1997年10月1日以后交易);
8、房产证复印件;
9、其他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三、办理程序:所窗口→经办人调查→所意见→行政中心→审核→公告→发证
四、收费标准:地产交易手续费按浙价服 [2003]78号文件规定收取。
工本费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