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国土资源局 >> 信息公开指南 >>
信息公开指南
乐清市国土资源局信息公开指南

乐清市国土资源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本单位的相关信息,特编制《乐清市国土资源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主要是告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何获取本单位主动公开的相关信息、如何依申请获取政府没有公开或不宜公开的信息及确保政府依法及时提供信息的保障措施。《指南》将随着政府公开信息的更新和变化随之作出调整说明。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公开内容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是指本单位依法公布除保密以外的各类信息。本单位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具体内容需查阅《乐清市国土资源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目录涵盖了本单位的机构职能、有关文件、发展规划、重大决策、行政执法、建议提案、收费项目、征地拆迁、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及监督保障措施等非保密的所有信息。目前本单位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是2003年以来的内容,之前的内容将逐步完善加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单位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本单位办公室(办公地址:乐成镇宁康东路98号)索取有关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单位网站是第一公开平台(网址:gtj.yueqging.gov.cn/xxgk www.yqsgtzyj.gov.cn  www.yqgt.cn  www.yqgt.net )。此外,还采用便民资料、公开栏、会议(座谈会、咨询会)等辅助性公开方式。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局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是指不属于主动公开范围,必须通过申请程序才可以获取的相关政府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需要本单位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可以向本单位申请获取。本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本单位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乐清市行政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局窗口;办公地址:乐成镇汇丰路2号;办公时间:市行政服务中心工作日;联系电话:62563963。

(二)受理方式

目前,本局只受理申请人的现场书面申请。申请人可在受理地点获取《乐清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表》,也可以在乐清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栏目上获取,到本单位受理地点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必须出示有效身份证明并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人委托他人或者组织提出申请的,必须同时出示委托人和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并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和申请人的委托书。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告知投诉者。

乐清市政府监察电话:62521222,乐成镇人民路2号,邮编:325600。

乐清市监察局监督电话:62522692,地址:乐成镇人民路2号,邮编:325600。